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輸入你的個人資料
1)姓名
2)護照號碼
3)護照效期
4)性別
5)出生地
6)聯絡電話
7)居住地
8)英文姓名
9)身份證號碼(不用填括號內的數字)
10)生日
11)職業
12)選擇香港/澳門居民
13)選旅遊目的
14)來台地址

之後按確定遞交
基本你沒什麼問題的話,不用一分鐘入台證就已經辨好
你便可以輸入你簡單的資料查詢結果
45468  
查詢完畢後,就會看到核對通知,核對無誤以後就可以下載到電腦,把它列印下來。
記得要在紙上面簽名喔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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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移民署【網路申辦服務】
https://niioa.immigration.gov.tw/NIA_OnlineApply_inter/visafreeApply/visafreeApplyForm.action



另外,根據以往經驗,有人忘記辨網路簽證而需要在台灣機場辨理(即所謂落地簽)。
的確在台灣機場是可以辦理的,但可能會收取手續費,所以為免製造出不必要的費用,還是在出發前在網路上先辨好比較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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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錄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
如有更多有關簽證問題,可以到外交部官網查詢。
http://www.boca.gov.tw/np.asp?ctNode=674&mp=1

順便提醒準備出發到台灣的你,2016年起新規定「台灣海關禁止入關物品

1)肉類食品
不可以攜帶如牛肉乾、肉鬆蛋卷(澳門名產)、真空包的肉品,但罐頭的食品如五香肉丁、午餐肉這是都OK!
p.s 罐頭食品只能托運不能手提上飛機。


2)攜帶菸、酒
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,可攜帶酒類1公升,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。
如逾免稅數量請主動向海關申報並選擇紅線檯通關,以免受罰。


3)藥物(西藥)
(一)非處方藥:每種至多12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,合計以不超過36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為限。
(二)處方藥:未攜帶醫師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,以2個月用量為限。處方藥攜帶醫師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者,不得超過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開立之合理用量,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。
(三)錠狀、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,合計以不超過36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為限。


4)現金貨幣
(一)新臺幣攜帶新臺幣入境以10萬元為限,如所帶之新臺幣超過該項限額時,應在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,持憑查驗放行;超額部分未經核准,不准攜入。許可申請,請洽中央銀行發行局: 02-23571945。
(二)外幣攜帶外幣入境不予限制,但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者,應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;入境時未經申報,其超過部分應予沒入。



以上節錄自財政部關務入境報關須知
http://web.customs.gov.tw/ct.asp?xItem=12072&CtNode=13127
想了解更多詳細資料可以官網查詢。
http://web.customs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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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金美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